近日,网络传闻东方希望新疆基地子公司“违规出售多晶硅”,针对此事,东方希望集团于7月19日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一则《东方希望集团关于抵制多晶硅行业网络不实信息及维护正当权益的声明》。
根据网传:
6月:头部6家企业计划联合减产2万吨/月(占全球月产量20%),但西南丰水期电价下调(0.35元/度)引发复产担忧,执行力度存疑。
7月初:通威、协鑫等企业筹划设立新公司,收购困境中小对手,推动产能整合。
7月,政策强约束出台。
7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一步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7月2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通知》,首次将多晶硅纳入强制绿电消费范畴,要求绿电比例25.2%-70%(四川、青海等省需达70%)。
7月3日:工信部召集14家头部光伏企业座谈,明确要求“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33家企业签署《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不低于成本定价”并主动减产。
当前多晶硅产业正处于深刻调整、结构重塑的关键阶段,国家部委与协会正通过“反内卷”行动、产能并购、绩效标准等措施,多维度积极干预,未来仍需多方共同努力破局。
就当前最新的“价格不低于成本”规范而言,若企业长期库存积压且缺乏现金流支撑,将面临停产风险,一定程度上通过综合成本优势筛选先进产能。
产能并购,则是为从根本上杜绝多晶硅价格恢复理性区间后,落后产能再度复产的恶性循环。
绩效标准,是从产品品质、能耗指标等方面,对产业进行强制性规范,避免企业一味追求低成本而再度陷入“内卷式”竞争。
以下为东方希望声明:
《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个别网路自媒体持续发布多篇不实文章,公开造谣或影射其新疆基地子公司“违规出售多晶硅”等不实内容。该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声誉与合法权益。
基于国家权威机构的现场核查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集团郑重书面声明如下:
一、东方希望集团积极响应和配合国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认真履行减产、限产等行业自律公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月以来并未出现低于成本价的出货行为,多晶硅生产及销售活动均在尊重市场规则的框架内合法、合规开展。
二、我们对个别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平台散布针对我集团子公司的不实信息行为,予以公开谴责。针对相关侵权内容,法律顾问团队已依法完成证据固定,我们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报案、民事诉讼等)。
东方希望集团真诚呼吁业内同仁共同抵制虚假信息传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预防故意曲解政策、多晶硅期货投机炒作等道德风险,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正能量。
特此声明!
东方希望集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